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淮安市茭陵一站引河上游排涝能力提升工程已由淮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淮发改投资复〔2023〕56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向上争取和市、区两级财政统筹安排,招标人为淮安市城市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1标电力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建设地点:项目建设地址位于淮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和淮安区境内。 2.2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 淮安市茭陵一站引河上游排涝能力提升工程施工1标电力工程施工,招标范围包括1、经二路泵站:新建YJV22-8.7/15-3x95电缆共1393米,四叶井8座,非开挖拉管1孔MPPΦ200路径1237米。2、山阳泵站:接入部分:新建YJV22-8.7/15-3x120电缆共296m,新建四叶井5座;新建排管4回CPVCΦ200路径72m ,迁改部分:ZC-YJV22-8.7/15-3×400 无阻水670m,YJV22-8.7/15-3x70电缆共170米,一二次融合成套环网箱4套(2进4出),6孔200MPP非开挖拖拉管156米,2孔排管电缆保护管,CPVC,Φ200。壁厚11mm125m,四叶电缆井18座,环网箱基础4座,详见招标图纸及招标工程量清单(招标人有权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增减工程量)。 2.3本项目合同计划工期:30日历天。 2.4质量标准: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证书:投标人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必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且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类别包括承装、承修、承试),其中承装、承修、承试类五级及以上资质,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 (2)业绩要求:2021年7月1日以来(以完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额≥200万元的电力工程施工业绩【业绩证明材料提供1.中标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2.施工合同协议书;3.验收证明材料,前述序号1、2、3项三者缺一不可;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财务要求:/ (4)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项目经理要求: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提供有效的注册建造师,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如拟派遣的项目经理为一级建造师,则一级建造师必须提供电子注册证书,相关要求详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须符合主管部门相关规定要求,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投标人拟任的项目经理必须无在建工程(提供投标人出具的承诺书,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以后,投标截止时间以前。) (6)技术负责人要求:/; (7)其他人员要求:/; (8)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要求: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均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分别为A、B、C三类),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数量最低要求:1人【提供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岗位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9)施工设备要求:/ (10)其他要求: ①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后及评标期间查询,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经理须未被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未被“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②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投标人或拟任项目经理不得存在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有关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情形;【投标人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承诺时间必须为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以后,投标截止时间以前。】 ③本次评标结果公示期间,若发现拟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经理从投标截止之日起算,前3年内存在行贿犯罪的,将取消中标资格,并按信用管理相关规定报请行政监督部门予以处罚;【提供招标文件要求格式的承诺书,承诺时间必须为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以后,投标截止时间以前。】 ④本次评标结果公示期间,若发现拟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经理,被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被“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将取消中标资格,并按信用管理相关规定报请行政监督部门予以处罚。 ⑤委托代理人及拟任项目经理必须是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提供委托代理人及拟任项目经理的劳动合同及招标公告发布前3个月内任意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证明。【超过法定缴纳养老保险年龄的项目经理必须提供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有效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及退休证书。项目经理及委托代理人相关资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请拟投标单位于2024年7月16日至2024年7月22日联系招标代理,提供《投标人参与投标确认函》给代理机构同时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7月27日9时30分,投标地点:江苏省淮安市清江浦区解放东路111号河畔花城25层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招标人不组织投标预备会,不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可自行踏勘现场,交通安全等相关责任自负,费用自理。 7.评标标准和方法 7.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资格评审标准:评审标准打“/”的为不作评审要求。
说明:投标人必须按要求提交相关资料且必须清晰可辨,否则将否决其投标;上述各项如有虚假一经发现,其资格后审不合格;如已中标的,将取消中标人资格,对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7.3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评标基准价为C=α×A+(1-α)×B 其中:C—评标基准价;A—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B—剔除被否决的投标以及低于招标控制价88%的投标后,剩余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①当剩余投标报价个数≤5时,B为所有剩余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②当剩余投标报价个数>5时,B为所有剩余投标报价剔除最高价、最低价各若干后的算术平均值,剔除的最高和最低报价个数各为:剩余投标报价个数×20%(四舍五入取整数值)】,α取0.6,0.65,0.7中的一个。(α由投标人代表随机抽取) 偏差率=(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 本次招标特别约定: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确认后,评标基准价不因为质疑、投诉、复审等情形而改变(纠正评标委员会计算错误的除外)。 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381万元 7.4分值构成 投标报价:65分;施工组织设计:25分;业绩、项目管理机构、安全准入:10分。 7.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注:投标人必须按“评分标准”中相应的要求提交相关资料且必须清晰可辨,否则不予计分。 8.其他内容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9.发布公告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淮安市金年会集团有限公司网站发布。 10.联系方式招标人:淮安市城市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淮安市清江浦区解放东路111号河畔花城25层 联系人:丁先生 电话:0517-83755656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云龙山路56号大唐科技大厦A座高区15层 联系人:孙工 电话:157229173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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